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5-00008276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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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51498340000 | |
名 称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盐城锦狮佐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2025〕94号 | 主 题 词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盐城锦狮佐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盐城锦狮佐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核查举报事项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简称《私募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采取问卷调查等适当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违反了《私募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三、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不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了《私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根据《私募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合规管理,并于收到该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提交落实情况说明。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5年7月3日